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9-21 17:09:59 信息来源:县环保局 作者:佚名

截止2017年9月19日16时,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环境信访件460件,现将第17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

受理编号40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麟游园子沟矿环境严重污染。宝鸡市麟游县麟游园子沟矿环境污染严重,每天都灰蒙蒙的,小烟囱排黑烟、扬尘漫天、垃圾焚烧、晚上排放黑水,对环境污染太严重,请有关部门严查。

麟游县

经调查,针对冒黑烟问题:该公司(公司名字没有)及项目部共有燃煤锅炉12台,其中4个项目部安装的10台采暖锅炉及茶水炉自今年3月份以来全部停止使用;公司安装燃煤锅炉2台,安装有水膜除尘器2套、双碱法脱硫塔2套,烟囱高度50米,其中120蒸吨燃煤锅炉停止使用(备用),110蒸吨燃煤锅炉正常运行,脱硫、除尘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冒黑烟现象。针对排黑水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建有日处理1680立方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目前日处理污水量400多立方,污水处理后经排污口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排污口水质眼观为清澈,未发现排黑水现象。针对扬尘污染问题:该公司对裸露地块进行了绿化,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每天使用洒水车对道路洒水4次进行降尘,定时对道路进行清扫。对施工现场及堆放的物料、土堆已基本覆盖,但仍有部分物料覆盖不到位。针对焚烧垃圾问题:该公司日产生活垃圾约2吨左右,采取统一收集、处理,在厂区道路、办公楼、职工宿舍楼下均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时将垃圾运至灵台县垃圾填埋场处置,未发现焚烧垃圾现象。

现已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公司废气、废水进行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经执法人员现场督促,该公司已对厂区未覆盖到位的裸露地块、物料、土堆进行了覆盖。对该公司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将已经停止使用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拆除;二是加强在用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四是对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规范处置,禁止焚烧垃圾。

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17年8月24日-9月24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908856,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第16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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