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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70614001
标    题 种土豆咋补助
姓    名 赵*
性    别
手    机 136****8097
身份证号 61032919**********
发件IP 61.185.66.*
写信时间 2017年06月09日
信件内容 我家是县镇确定的贫困户家庭,今年种了4亩土豆。听说今年有补助?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你好,为了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鼓励扶持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实现稳定脱贫,根据我县印发的《麟游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补助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对2015年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和新增贫困户及返贫贫困户家庭中,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设施农业和其他能够实现增收致富的第三产业进行扶持。其中贫困户发展种养业,每户每年享受产业补助政策叠加总额不超过15000元,具体补助标准为:

1.种植业:⑴核桃:每亩一次性补助800元;⑵烤烟:每亩补助500元;⑶地膜玉米:每亩补助100元;⑷蔬菜:每亩补助500元;⑸西瓜:每亩补助500元;⑹苗木花卉育苗:每亩一次性补助800元;⑺马铃薯:每亩补助800元;⑻火焰:每亩补助2000元;⑼中药材:柴胡、黄芪、丹参、党参每亩一次性补助800元,板蓝、土荆芥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⑽花椒:新栽每亩一次性补助400元;⑾苹果:新栽每亩一次性补助600元;⑿豆类、荞麦:每亩补助100元;⒀高粱:每亩补助200元;⒁油葵(食葵):每亩补助500元;⒂油菜:每亩补助300元。同类品种集中连片种植规模100亩以上的,到户补助资金上浮10%200亩以上的,到户补助资金上浮20%

2.养殖业:⑴养羊:每只补助500元;⑵养猪:每头补助700元;⑶养牛:每头补助2000元;⑷养鸡:每只补助20元;⑸养蜂:养殖标准箱15箱以内(含15箱)每箱补助800元;超过15箱的,超过部分每箱补助(标准蜂箱费用)200元;⑹养兔:新购进每只补助50元。贫困户发展养羊、养牛、养蜂以上年度为基数,第二年以后按新增数量进行补助。

其他产业实行分类补助:

1.设施农业:1新建日光温室(50米×8米及以上)且正常生产的,每户补助10000元,联户建棚的不得超过10户;2新建蔬菜、瓜果等钢架结构大棚(30米×5米及以上)且正常生产的,每棚补助6000元。

2.新办农家乐:经文广部门认定达到标准要求且正常经营的,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

3.新办服务餐饮业:经工信部门认定达到标准要求且正常经营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万元。

4.新办小型加工业:经工信部门认定达到标准要求且正常生产经营的,每户一次性补助2万元。

享受产业扶贫项目补助的贫困户,不再享受该项目其他惠农政策补助。

处理时间 2017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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