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71110001 | ||
标 题 | 毕业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 | ||
姓 名 | 邢** | ||
手 机 | 188****0225 | ||
邮 箱 | 1179864103@qq.com | ||
身份证号 | 61032919********** | ||
发件IP | 113.200.106.* | ||
写信时间 | 2017年11月10日 | ||
信件内容 | 2017年毕业,目前有一些自己的想法,所以想咨询一下咱们县对毕业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个人创业,毕业5年内,本人档案在人才中心管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一般为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申请创业贷款,必须为麟游县户口,创办企业地点在麟游县境内。个人申请必须由麟游县两名财政供养人员或一名财政供养人员和一名有固定收入的人员提供反担保,合伙经营申请需要8名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经本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须现场签字留取影像资料)、银行调查、创业办考察、参加“SYB”创业免费培训等程序,担保中心和金融部门研究放贷额度,金融部门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二是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宝鸡境内自主创业者(户籍必须是宝鸡市辖区内),在其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后,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创业培训。免费参加为期150学时的创业培训;四是社保补贴。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给予不超过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两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详细情况可以咨询麟游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0917---7965833、麟游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17-7961691(7964616)。感谢您的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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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7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