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70929001 | ||
标 题 | 脱贫户退出 | ||
手 机 | 136****8682 | ||
邮 箱 | 2114164135@qq.com | ||
身份证号 | 61032919********** | ||
发件IP | 124.116.205.* | ||
写信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我长期在外务工,听家里人打电话说这几天村组干部和帮扶干部来我家里算了今年收入,最终超越了3070元,达到脱贫条件了。听说今年贫困户退出的条件跟去年不一样了?我想问问都是啥条件?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根据《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今年贫困户退出有五个条件:①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3070元(2010年不变价2500元)。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逐户对照建档立卡情况进行核实测算,经贫困户签字认可。②有安全住房。指贫困户家庭现有住房能保证安全居住,达到A级或B级标准。③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指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因家庭贫困不能入学或辍学 (因病休学和因残疾、智障而不能上学、辍学、休学的除外)。④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指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⑤有安全饮水。指贫困户家庭饮用水达到安全饮水的标准。 感谢您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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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