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70811001 | ||
标 题 | 关于我县公租房的相关问题 | ||
姓 名 | 王* | ||
手 机 | 187****4577 | ||
邮 箱 | 1064197343@qq.com | ||
身份证号 | 61032919********** | ||
发件IP | 1.85.33.* | ||
写信时间 | 2017年08月11日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县公租房申请以及相关政策的问题.我县公租房廉租房申请都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资料。以及如何办理等相关问题.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为了解决我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新就业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中省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及《麟游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有关文件及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官坪二期廉租房和怡苑公租房申请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待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情况 官坪二期廉租房和怡苑公租房共3栋390套23400平方米。均为18层高层,框架结构。一、二层带有商铺,三至十八层为住宅。3栋楼均为一个单元,一梯八户,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每户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现已基本建成待分户验收,正在实施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计划12月底全部完工。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根据麟政发(2014)33号文件政策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三类对象: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县城镇常住户口; (2)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含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低保和低收入家庭); (4)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新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县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和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无住房; (3)年收入低于我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 (4)已参加本地社会保险; (5)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地稳定就业1年以上,有工作单位的就业证明; (2)个体从业人员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 (3)在本地没有购房; (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 (5)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我县中等偏下收入线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16年度统计局公布的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74元,我县目前中等偏下收入线即为26974元的80%,即为年收入21579.2元。 三、分配方式及产权比例 分配实行租售并举,实行产权共享的住户个人占90%比例的产权,政府占10%比例的产权。实行租赁的住户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租售数量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确定。采用电脑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公开分配,根据报名审核情况,摇号时间拟定10月中旬。 四、产权共享价格和租金及缴纳方式 1、产权共享价格:官坪二期廉租房和怡苑公租房产权共享价格为2470.43元/㎡(含税金及双气),住户个人占90%的产权,住户承担的基准价为2223.39元/㎡。七层和十八层为基准价,八层至十七层每增加一层再增加20元,六层至一层每减少一层再减少20元,住户在签订合同办理交付手续时一次性交清。 2、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按照【宝市住建发(2013)412号】文件规定,小高层住宅(七层以上配电梯的)维修基金120.00元/㎡,住户个人占90%的产权.住户应缴纳房屋维修基金108.00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3、租金标准:官坪二期廉租房和怡苑公租房租金标准为3600.00元/年·户,租金收取以户为准,租金按年收取,一年一缴。 三、申报家庭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写明申请理由及承诺;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2寸彩色免冠照片、婚否证明; 3、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住房现状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每个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5、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7、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8、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统一填制《麟游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并粘贴在相应位置。《麟游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所需资料均为一式三份,资格审查审批完后,社区、镇政府、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各存一份。 四、申报时间及办理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及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住房困难户等,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照片、低保证、低保存折、《麟游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领取证》、《麟游县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家庭成员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及说明、租房合同、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镇或社区申请报名。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户口所在地或社区报名,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在务工单位所属的镇或社区报名; 2、2017年8月10日各镇(社区)开始受理申请报名,8月25日下午5时停止,社区初审合格者统一于8月26日至9月1日在社区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3、9月2日至9月10日镇政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复审并公示,公示一周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报送申请人的所有资料; 4、9月11日至10月10日县住建局再次复审并上会研究审批资格,资审合格者在县电视台、政府公示栏、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15天; 5、三级审核三级公示无异议后,符合资格的保障对象在10月11日—13日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统一领取《麟游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摇号资格证》; 6、公开摇号并公示摇号结果:初步拟定在10月中旬公开摇号并公示摇号结果,公示期15天; 7、中签家庭在公示期满后统一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领取《麟游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产权共享认购证》及《麟游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证》,集中在一周内办理交款签合同等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地址: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796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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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7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