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我中心从6月起采取专项与日常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实地与书面相结合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稽核工作。
一是深入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详细查看《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职工花名册》及与缴费基数有关资料,对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及参保基数进行核实。此次共稽核参保单位34户,实地稽核工伤保险人数2337人、医疗生育保险人数2049人。
二是对参保单位享受工伤、医疗、生育待遇的部分职工进行电话核实,同时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明等资料进行实地核实。
三是采取对部分欠费参保单位下发稽核通知书、稽核催缴书及整改意见书等有效手段,督促部分欠费单位及时缴纳保险费,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