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被省财政厅评为优秀等次,分别获得奖励资金600万元和400万元。
2017年,我县财政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87.3万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9.02%,较上年增长64.1%。根据中、省、市最新精神和基层工作实际,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实施细则,严格扶贫资金监管及责任追究,从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到报账核算全过程规范统一。建立扶贫资金支出预警通报和联查会审机制,按周统计、按月排名、按季通报、按年考核, 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报账率达到99.7%,高出省上要求7.7个百分点。
抢抓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机遇,以保障实施年度扶贫项目计划为重点,瞄准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主动衔接,落实资金和具体项目,将结余结转资金、新增财力、新增政府债券优先整合用于脱贫攻坚,尽可能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做到“应整尽整”。2017年,全县实际整合财政资金29207.43万元,整合资金占比为94.1%,实现支出报账26666.38万元,支出进度达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