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lyx-01-17_F/2018-0502001 公开目录: 扶贫信息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麟游县政府 文    号:
 

麟游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麟游县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扶贫办、财政局《关于做好中央提前下达我省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扶办发〔2017〕186号),按照贫困县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要求,经过各镇申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从2018年扶贫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项目,用于扶贫产业发展1051.68万元(其中深度贫困村丈八镇曲家沟村50万元),光伏扶贫177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172.06万元(其中深度贫困村丈八镇曲家沟村100万元),雨露计划23.16万元,实用技术培训33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60万元,互助资金贴息56万元,项目管理费44.1万元,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各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

各镇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55号)和《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82号)、《宝鸡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宝市财办农〔2017〕49号)等政策要求,结合本镇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确定资金使用范围。要将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变”改革、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市场经济主体发展及资产收益扶贫作为重点项目予以扶持。

二、加强做好项目筛选和公告公示工作

各镇要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谋划,选好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要积极创新公告公示方式,及时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通过政务公开栏、网站或手机进行公开,贫困村所有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在本村进行公告公示,广泛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及时收集公示的相关资料,为年底绩效考评留存相关印证。

三、及时录入资金和项目有关信息

请各镇将资金到账、安排、公告公示、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等情况按要求执行,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附件:1.2018年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资金计划下达表

        2.2018年光伏扶贫项目资金计划下达表

        3.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资金计划下达表

        4.2018年能力建设扶贫项目计划表

麟游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麟游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
  [副本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计划备案表11  4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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