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17〕212号)文件精神,按照《麟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麟政发〔2017〕5号)和《麟游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麟政办发〔2017〕2号)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120万元整合下达你们。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306农田水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50302基础设施建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抓紧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及时上报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属于统筹整合的范畴,请按照《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要求,及时编制项目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和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确保资金安全、精准和高效运行。
麟游县财政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