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麟游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监督法》,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顺应新时代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有力的推动了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围绕中心抓重点,科学选定监督议题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麟游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抓重点、议大事的原则,坚持围绕“少、精、深”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较好的发挥了监督职能。
一是围绕大局明方向。麟游县人大常委会紧盯全县追赶超越目标,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大局,坚持把县委定的、政府办的、群众盼的,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突出对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全域旅游等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开展监督,保证了监督工作与县委决策合拍,与全县中心工作同步。
二是广泛征集听民意。为了确保每年确定的监督议题更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县人大常委会向乡镇和“一府一委两院”发放议题征求意见表,并集中利用人代会、镇人大工作座谈会等时机,向广大代表、基层干部发放议题征集表,从不同领域、不同角度,全面征求全县各级的意见建议,保证了每年确定的监督议题具有科学性和广泛性。
三是统筹兼顾定议题。麟游县人大常委会对征集到的议题,通过常委会办公室归纳整理、各工作委员会进行初选、主任会议研究讨论、常委会会议审定、报县委同意后,印发予以实施。通过五道程序,严把议题筛选关,确保了选定的监督议题县委重视、政府关注、群众期盼,能够有效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注重过程抓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质量
麟游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强化监督实效,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履行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一创新方式抓调研。调查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在调查中,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吸收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一是精心制订调研方案。调研前,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根据实际制定详细调研方案,确保“任务、人员、时间”三落实,保证调研工作开展顺利。二是开展培训武装头脑。根据常委会审议议题,坚持“议一事学一法”制度,通过举办专题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或有关专业人员讲解等方式,加深对调研专题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的理解和把握,做到行不离法、言不偏题,有效提高视察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灵活形式扎实调研。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组织优势,整合各方力量,邀请人大代表、相关专家参与调研。采取走出去学习考察,县内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2017年赴陕北学习考察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赴陕南学习考察文化旅游工作,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查找自身存在短板和不足,充分挖掘调研素材,提高调研质量。四是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围绕专题调研,在广泛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理性的思考,起草调研报告,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反复讨论,吸纳常委会领导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意见,切实提高调研报告质量。
二多措并举抓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践行在监督中支持 在支持中监督,坚持以“上下联动”,“由面及点”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帮助“一府一委两院”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弥补失误。一是坚持监督与检查相结合。把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寓于检查当中,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全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涉及全局的大事,力促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二是坚持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坚持对普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抽查、重点剖析。在环境保护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麟北煤田开发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企业环保意识不强,重开发、轻保护,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责任缺失,合力不够等问题,拍摄《保护环境我们在行动》视频专题片,并通过媒体曝光,督查相关职能部门、涉煤企业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坚持整改前后检查相结合。在《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生产经营场所设施不全,场所环境差,执法力量薄弱,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对策,并对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实际开展“回头望”,督促政府职能部门抓好整改落实,促进了全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规范经营。四是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在《未成年保护法》执法检查过程中,为了确保调查的真实性,夜间深入县域部分网吧进行暗访,发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等问题,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律权威。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对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七五”普法等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确保了法律法规在县域内的正确实施。
三强化监督抓履职。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程序,对任命人员除任前考试、供职承诺外,注重加强干部的任后监督。针对《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力量,对考试题库进行修订完善,增强了试题的实效性、针对性,确保不走过场。并及时修订完善了《麟游县向宪法宣誓组织实施办法》和《麟游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坚持每年听取任命的2-3名“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通过评议、测评等方式,督促任命人员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增强了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监督意识。
三、跟踪监督抓落实,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麟游县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作为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力举措,采取“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跟踪监督举措,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及工作的落实。
一明确时限重督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推动代表反映问题及时解决,是保证代表依法履职的关键。近年来,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查不足、补短板,有力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再上新台阶。一是早交办。在人代会结束一周内将代表建议转交县政府,将每件建议的督办工作分解到各相关工委,明确责任人;二是早回访。在建议交办一月后,由各工委负责采取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定期联系代表,了解建议办理进度,及时向办理部门反馈代表意见;三是早检查。建议交办两月后,由常委会人代工委牵头,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专题向主任会议报告;四是早督办。建议交办三个月后,对办理工作进展缓慢的,采取领导包抓、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力督办。近年来,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质量和问题解决率、代表满意率明显提升。
二严把关口抓落实。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形成的综合意见,是集体行使权力、议决事项的重要成果。县人大常委会严把三个关口,抓好审议意见落实。一是严把审议意见汇总关。按照《监督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整理汇总,以常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交由相关部门研究办理。二是严把跟踪督办关。采取电话询问、上门沟通、现场察看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办,并要求承办单位将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在常委会会后三个月内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达到了真督促、真办理的工作目标。三是严把落实成效关。办理的结果如何,不能只看书面报告,必须深入实地查看,听听群众的声音。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承办单位上报的书面报告,按照审议意见,深入现场,逐项对照、逐项销号,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注重学习提素质。面对新形式、新要求,加强和改进依法监督工作,既要有动真碰硬的勇气又要具备过硬的自身素质,才能做到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改进学习方式,坚持“请进来教”和“走出去学”相结合,先后邀请省市人大领导、专业人员举办有关代表履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讲座,增长见识,开拓视野,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 寇鹏杰 麟游县人大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