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实效,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三三”工作法,着力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三提早”保障建议交办。县人大常委会提早整理、提早交办、提早要求,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早开展。提早整理。会前及时收集代表意见建议,整理归类,做到心中有数,以便会议期间有效审查代表建议。提早交办。会后,及时将意见建议整理汇总,转送县政府。提早要求。建议交办会上,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改进方法,提高办理质量,要承办公开,强化督办问责。
“三督办”力促办理效率。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三级督办,力促办理效率。一是重点督办。常委会领导将内容涉及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建议作为重点进行督办。二是归口督办。结合各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和特点,将代表提出的建议督办任务分配到各工作委员会,强化了工作力量,加大了督办力度。三是跟踪督办。分管干部定期与承办单位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和存在的问题,督促认真解决落实。
“三回头”确保办理质量。对群众和代表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了解问题的解决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回头望”,掌握下一步的办理计划,督促尽快解决落实。对已经办结的建议,进行“回头查”,查看落实及代表满意情况,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