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着力解决县域内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各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确保事故总量、较大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道路交通源头安全管理
1.开展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每月开展一次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履行、车辆安全状况达标、从业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违规企业,要建立负面清单,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要对大型公路客运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开展全面摸底,制订清理整顿方案,采取政策倾斜、企业回购等方式限时清理,杜绝挂靠经营。对于失联车辆,要采取措施全部追查。(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按职责抓好落实)
2.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安全隐患大排查。一是要严把机动车检验关、报废关和驾驶人考试关,严防安全性能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驾驶技能不合格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机动车、逾期未换证和计满12分未学习的重点驾驶人每月进行一次梳理,及时告知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进行处理,要严格培训、严格考试、严格执行降级规定,全力消除人、车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许可资质先行审核使用车型,审批新增运力,要依法加强营运性质车辆的申报审核(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按职责抓好落实)。二是全面加强重点驾驶人培训管理,切实加强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全面排查清理营运驾驶人资质,对不具备资格的营运驾驶员,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按职责抓好落实) 。三是严格“两客一危”(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八不出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乘客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不出站、卫星定位系统工作不正常不出站、不播放安全宣传录像不出站)、客运驾驶人“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杜绝非法营运行为,对已开通和即将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开展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督促严格实施行业标准(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四是严格机动车维修企业市场准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排查,对不按规定准入、维修作业不规范的,依法进行处理(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依据标准规范,深入开展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2017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的路段和春季冰雪冻土消融路段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要重点排查国省干线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检查路口渠化是否匹配、减速让行标志标线是否配备齐全、安装合理。抓好县乡村道路临水、临崖、临房、临院、临坎、急弯陡坡、人员密集村镇、标志标识缺乏等易发事故隐患点段排查。(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2.加快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一是积极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农村公路路段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实效。二是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要按照特别危险路段优先、交通流量大路段优先、旅游道路优先的原则,对国省干线临水临崖防护设施缺失、波形防护栏锈蚀等路段隐患进行整治。三是加快实施桥梁护栏改造工程。要加大对辖区内桥梁及其引道的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实施改造。四是加快实施危桥改造工程。要加强对国省干线桥梁排查,对经检测评定为危桥等级的,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迅速组织整治。五是加快实施公路标识标牌标线健全完善工程。要加快对全县国省干线及三级公路桥梁、隧道标线施划和桥隧两侧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等制作安装,于2018年底前完成道路中心线施划。(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3.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一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目前全县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分析,全面系统梳理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其危害程度,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三)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1.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托交通安全劝导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严把出站、出城、过境关,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严查的执法氛围。二是加强道路交通智能化精细化管理。通过“路巡+网巡”方式,加强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7座以上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和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货车超限超载等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态监管,强化现场拦截和落地查处。三是加强城区出入口、易堵路段的交通管理,重点整治“三车”(出租车、电动车、工程运输车)、“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和“两闯”(闯红灯、闯禁行),确保城区通行安全畅通。加强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范设置和科学管理,持续推进交通信号灯优化提升工作,对道路交通条件发生改变的要及时调整完善。四是加强山区公路、县乡道路以及事故多发地段的管控,严查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人货混装、农用车和拖拉机载人及微型面包车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攻坚行动期间,每月的第一、三周为查处酒驾、毒驾违法行为集中行动周,每月的第二、四周为城区和国省道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行动周。(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农业局、教体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2.推进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要坚决打通信息孤岛,尽快联通安全监管、道路、交警现有网络监管系统,推动建设县级部门之间和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机构之间互联互通的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把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向部门和企业延伸,使政府部门的监管系统与行业、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并网衔接,实现对监管对象音频、视频、监测、预警等信息的全方位、全天候传输,彻底改变现有平台系统之间互不联接、各自为政,甚至形同虚设的现状。要切实加强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采集的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要确保“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达到100%、检验率达到100%、报废率达到100%,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汽车客运站售票厅、侯车厅、发车区、进(出)口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教体局、文广局、安监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3.加强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和农村地区“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短途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车辆日常监管,强化汽车客运站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在客运集散地、旅游集散中心、校园周边联合开展非法营运查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客运”、“黑校车”。(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农业局、教体局、文广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4.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重点加大对罐车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对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的车辆,一律依法扣留。(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安监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5.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学校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和校车运行线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专职驾驶人年审、违法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车辆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达100% 。加大查处力度,有效制止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县教体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6.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本着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加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各镇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作用,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齐配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力量。同时,要加强对镇交通安全员、村组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县公安局牵头,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康京昆高速“8·
10”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在国省道、县乡主干道制作悬挂交通事故预防标语,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送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活动。专项整治期间,每月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名单,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文广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2.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大力开展“七进”活动,普及交通法规,纠正不良陋习,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习惯。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栏,不定期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教体局、县文广局、县安监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3.大力开展职业驾驶人安全再教育。一是运用包茂高速“8·
26”
、咸阳“5·
15”
、京昆高速“8·
10”
事故案例对辖区所有职业驾驶人集中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二是对被记满12分、有事故记录、交通违法多、征信评分低的运输行业驾驶人开展一次再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教体局、各镇政府按职责抓好落实)
三、整治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18年 3月 20日
至
3月 31日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细化攻坚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
2018年 4月 1日
至
11月 30日
)。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迎接市上督导组的不定期检查。
(三)总结阶段(
2018年 12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交管大队队长任副组长,县交通局、教体局、农业局、文广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交管大队队长兼任。县公安局、交通局、教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措施,指导所辖行业领域开展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加大对攻坚行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攻坚行动中的存在问题。攻坚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严格考核。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各镇、县级有关部门每月20日前将攻坚行动有关工作情况上报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