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办: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17〕197号)文件精神,按照《麟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麟政发〔2017〕5号)和《麟游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麟政办发〔2017〕2号)要求,现将中省市提前下达的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4410万元整合下达给你单位,列2018年收入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列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经济科目“30501不同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支出”。
接此文件后,请你们以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为依据,做好专项资金与项目对接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加快项目实施,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加快资金报账,确保资金安全、精准和高效运行。
麟游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