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韩城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推进我省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逐步实现以按病种收费为主、多种收费形式相结合的定价方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陕西省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29日
陕西省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省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逐步实现以按病种收费为主、多种收费形式相结合的定价方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病种收费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对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具有积极作用。通过按病种收费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收费行为,着力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
围绕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通过试行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扩大、探索规范、协调推进”的原则,做好按病种收费工作。
三、范围概念
按病种收费重点在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开展,鼓励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除患者自愿选择的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部分以及少数价值高、同类产品价差大、使用数量和规格不确定、患者选择性强且为植入性的耗材可另单独收费外,医院不得在病种费用标准外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等费用转为门诊收费。
四、工作内容
(一)实行属地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省属省管、中央在陕及部队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政策。各市负责制定本地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病种目录及收费标准。
(二)科学遴选病种。各市要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原则,参照国家遴选的320个病种,结合各地实际,科学合理选择按病种收费的病种,可在国家提供的病种目录内选择,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主选择已经开展比较成熟的病种。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到2017年底,各市开展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不少于100个。
(三)确定病种临床路径。按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时确定、细化病种临床路径和技术规范,作为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制定收费标准的参考依据。320个病种目录及对应临床路径序号详见附件,相关技术规范也可参考中国卫生经济学会、中国价格学会发布的《按病种收费技术规范(试行)》(卫学字〔2017〕08号)。
(四)制定按病种收费标准。按病种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标准可参考临床路径和技术规范,以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结合前三年病种实际发生费用并剔除不合理因素等进行测算,综合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区分医院等级制定按病种收费标准,并与医保支付水平相衔接。各市要依据“有激励、有约束”的原则制定病种收费标准,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做好按病种收付费衔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按病种收费和付费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按病种收付费的协同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进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开展,控制不合理费用增加,切实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务院2017年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明确部门职责。卫生计生部门要科学确定病种临床路径和技术规范,遴选病种目录;物价、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合理制定按病种收费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结合本地实施按病种收费的病种,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参保人员负担水平等因素,通过与医疗机构进行谈判协商,合理确定相应病种的医保付费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各市按病种收付费政策要协同推进、同步实施。
(三)建立监督机制。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循病种诊疗规范,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得推诿患者,不得无故缩短住院时间、分解患者住院次数。
(四)建立公示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要对开展按病种收费的病种名称、收费标准等信息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使群众及时了解按病种收费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发挥中医优势。各市要探索符合中医药特色的医保支付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新闻宣传,准确、客观、全面宣传按病种收费的目的、意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推进按病种收费创造良好环境。各市在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反馈上级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