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t亚洲平台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宝市办字[2010]44号),设立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增加县域经济社会统计监测、城镇居民收入抽样调查统计。
(四)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建立健全并管理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有关规定,县统计局不设内设机构,只设相关岗位。
四、人员编制
核定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 4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1 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09177962211
负责人:牛全升
办公地址:麟游县西大街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