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夯实公开主体责任,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宝政办发〔2011〕23号文件和市工信局宝市工信发〔2011〕374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起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县级电子政务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依据及主要内容
(一)考核依据
1、陕西省《政府(县级)网站》绩效评估指标;
2、中共麟游县委办公室、365bet亚洲平台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急通知》(麟办发[2010]168号);
3、《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宝政发[2010]36号);
4、市政府办《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宝政办发[2011]23号);
5、市工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区)电子政务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的通知》(宝市工信发[2011]374号)。
(二)考核的重点内容
1、组织机构:是否有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机构是否健全。
2、制度建设:包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周期、数量、年度报告等制度的实施情况。
3、主动公开:公开方式和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等,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是否完善。
4、年度工作总结:年度报告上报及公布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5、省级电子政务示范县创建工作项目资金、工作场所及目标任务是否落实到位。
二、考核方式
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11月下旬,分自查总结和考核的检查评比两个阶段进行。
三、考核承办单位
在县政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工信局(信息办)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考核结果
由县工信局(信息办)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报县政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考核结果送县考核办并计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总分之中,作为奖惩依据。
五、几点要求
(一)各镇政府及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任务,严格按照麟办发〔2010〕168号文件通知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各镇、各部门要在做好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好对本系统内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
(三)县级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特别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努力推动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省级电子政务示范县建设工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全力抓好落实,不断完善本单位内部基础网络建设,统筹解决全县项目建设公共费用投入资金,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场所,接入互联网光纤,提前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各项工作。
各镇、各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对照检查,抓紧制定本镇、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起草本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确定专职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分管此项工作,并于5月底前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及《政府网站》本单位所设栏目下所缺信息以及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统一报送至县工信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