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财政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税、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贯彻落实财政、税收、金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三)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金融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县与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四)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县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县级年度预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贯彻落实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相关规定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七)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协调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经营、财务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国有资产的处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收取县级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政府外债,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拟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负责在县金融分支机构的联络与服务工作,引导协调金融产业服务全县经济建设,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融资提供服务,推进全县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代表县政府开展财税、金融领域的县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管理会计从业资格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信息化标准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挖潜促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1.壮大新兴财源,夯实增收基础。加强对新注册企业、商贸流通、煤炭运销等行业领域税收调研和管控,堵漏增收;通过财政贴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基础设施配套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财源项目建设,支持文化旅游、特色产业、能源化工、健康养生、三产服务加快发展,筑牢财政增收基础。确保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6340万元,较上年实际增长10%;进入省级财政ppp项目示范库项目1个以上。
2.细化征管体系,全面推进综合治税。用好涉税综合信息和非税收入两大平台,坚持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制定《2018年综合治税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夯实各部门职责,提升国地税信息共享、联合办税服务水平,有力管控税源,全面落实环保税、水资源税开征新政策,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为税收增长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税收占比保持在80%以上。
3.加强非税和基金征管,杜绝收入流失。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实时公开收费和基金清单,强化土地出让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确保各项非税及基金收入及时缴库,杜绝收入流失。
(二)抢抓机遇,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和资金争取工作
4.建好项目库,做实争资基础。紧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新政策、新导向,指导各镇、各职能部门积极谋划重大项目,储备接续项目,高质量做实项目储备和前期基础性工作,建好动态管理的部门项目库,确保列入省财政项目库的项目资金额度较上年增长10%以上。
5.积极衔接,突出争资实效。坚持领导带头,每月带领相关股室去省不少于1次、去市不少于2次,紧盯国家重大改革加快落地、“三大攻坚战”全面实施等政策机遇,切实加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生态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的项目资金衔接争取力度,落实相关主管部门协同汇报衔接机制,确保完成年度争取资金目标任务,为全县各项事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6.主动谋划落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积极收集有效信息,衔接落实招商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做好联系企业日常工作,主动为实体经济发展排忧解难。
(三)聚焦脱贫,大力支持乡村振兴
7.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及壮大集体经济试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做好资金衔接、规划设计、项目报批、规范招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工作,确保3月份开工建设,9月底全部竣工投用。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包镇、包项目制度,提升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制定项目资产运营和管理办法,建立后续维护管理机制,规范项目日常监管。做好联系企业的日常联系和服务工作。
8.统筹财力,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度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将扶贫专项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县级投入扶贫专项资金2604万元,较上年增长24.8%,全力支持同步搬迁及“两房”建设、特色产业培育、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等重点扶贫项目。持续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加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财政投入,加强对苏陕协作资金的监管,为整县脱贫摘帽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年终省市财政资金绩效考评达到“A”级。
9.积极创新,探索精准扶贫路子。开展财政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发项目等)投入形成的资产“三权”分置调研,探索推进“三变”改革、壮大村级经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措施办法;修订完善产业扶持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信贷担保基金作用,促进特色产业、农业龙头企业、大场大户、家庭农(牧)场突破发展,制定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办法,规范公开公示程序和模式。
10.完善村干部补贴制度。结合村“两委会”换届,调整完善村干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统筹财力,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县相关配套制度,一般性支出再压缩5%以上。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坚决清理和杜绝违规举债,坚决打赢防范风险攻坚战,集中财力保民生。
12.全力保障民生重点事业发展。继续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提标扩面、保障性住房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及污染防治投入,加快美丽乡村和重点镇区建设步伐。强化残疾人康复、老年人照护、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等民生薄弱环节,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确保新增财力的8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民生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80%以上。
13.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设立1500万元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突破发展。全力支持高速公路、通用机场、重点水库、南坊新城、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推动县域发展瓶颈问题加速破解。
(五)深化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14.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开展财政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突出绩效管理导向,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继续清理和减少支出挂钩事项,夯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硬化预算约束,加大预算执行考评通报和经费挂钩力度,切实提升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总体质量水平。
15.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突出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依法及时于县人代会批准后二十日内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部门预算、决算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单位)公开,依规指导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等财政信息,财政收支管理信息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6.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效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适度提高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限额,促进结余结转资金盘活使用常态化,最大限度减少财政资金滞留和结余,全面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和使用绩效。
17.规范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牵头全面开展各类国有资产大清查,组织开展第二轮闲置办公用房公开招租,探索开展公共资产盘活利用试点,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条码化(电子“身份证”)管理,建立国有资产全过程监管机制。制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采购过程监督、采购信息公开和质疑投诉处理,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六)加强监督,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8.加强会计基础管理。修订完善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指导各镇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收支审批、内部稽核、执行报告等内部控制制度,做到关键岗位分设、职责权限制衡、权力运行透明。调研提出加强镇、村财务管理意见,突出问题导向,修订完善加强县、镇、村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加大会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完善提升会计基础管理“一对一”包抓指导机制,不断提高会计基础管理整体水平。
19.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加强对民生、社保、扶贫、救灾等重点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充分发挥基层财政所就地就近监管作用,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跟踪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
(七)党建领航,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20.切实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突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周五集体学习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上讲台”、“道德讲堂”、读书交流活动等有效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强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财政业务培训学习。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1.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等制度的落实,坚持党建工作例会、党组成员包抓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例会、党建工作联评联述联考等制度,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努力形成具有财政特色的党建工作格局。强化纪律意识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扫除“四风”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开展经常性暗访检查和督查问责,全面提高财政干部工作效能和廉政勤政水平。
22.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面落实党组成员每半年、股室(单位)每季度向局党组述职述廉评议制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损害干部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以及工作落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查处重点,随发现、随查处、随曝光,严格执纪,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资金、财政干部、财政机关“三个安全”。
23.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常态化管理。坚持经常性工作与集中活动相结合、阶段性任务与长期目标相结合、制度性约束与监督考评相结合,促进文明创建常态化,确保年终综合考评得分90分以上。
24.真帮实扶,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深化局领导包抓洪泉村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党员干部“三带三促”、机关干部“一对一”帮扶机制,持续推进洪泉村易地搬迁、美丽乡村、村组道路、产业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基层党建等建设,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巩固壮大主导产业、发展种养业大户、规范专业合作组织等有效方式,扩大产业规模,增加农民收入,确保洪泉村2018年70户190名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整村退出目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在职人数 |
固定资产 |
1 |
麟游县财政局 |
行政 |
全额 |
26 |
5043817.19 |
2 |
支付局 |
参公事业 |
全额 |
15 |
248191 |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8个,包括煤炭服务开发中心、企事业财务管理中心、采购中心(接待中心)、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麟游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其中麟游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单独预算,其他都在财政局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 其中行政编制11人,实有10人;事业编制39人,实有31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1人,遗属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616.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7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4.22%;固定资产472.8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6.64%;无形资产56.3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14%;在建工程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5.3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总体收入总计494.812万元,支出总计494.812万元,2018年本年度部门总体收入收入总计425.341万元,支出总计425.341万元,收支预算较上年对减少69.47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压减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起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财政配套部分不再下达单位年度预算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4.81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94.812万元;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5.3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25.341万元,较上年减少69.47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压减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起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财政配套部分不再下达单位年度预算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4.812万元,支出494.812万元;2018年一帮概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341万元,支出425.341万元,较上年减少69.47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压减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起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财政配套部分不再下达单位年度预算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2010元,较上年增长0.1%,增加457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270元,较上年下降84.9%,减少708830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2018年起统一下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5130元,较上年增长5.1%,增加9550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0000元,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度基本支出预算为462.572元,项目支出预算为32.24万元;2018年度基本支出预算为393.341万元,项目支出为32万元,增减原因为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增加了财政票据工本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当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2018年度预算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会议费4万元和培训费5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92010元,较上年增长0.1%,增加4570元。
(八)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